情景再現
【案例一】 一日下午5點鐘,正是某幼兒園放學的時間,中(1)班的吳老師和郭老師在教室門口忙著接待來園接孩子的家長,回答著家長的各種問題。家長還沒來接的小朋友,則在教室的后面自行玩耍,忙碌的老師無暇去照看他們。突然間,從教室后面?zhèn)鱽硪魂嚳蘼?,原來小亮和琪琪在搶一個塑料玩具的時候,玩具碰到了琪琪的眼睛,導致琪琪的眼角被扎破了一個小口子,一行鮮血順著臉頰流淌下來。老師趕緊將琪琪送到醫(yī)務室,保健醫(yī)生簡單處理后,琪琪又被老師送到醫(yī)院進行治療。雖然最后的診斷結果表明琪琪的傷勢并無大礙,但琪琪的家長還是對幼兒園及其老師疏于照看孩子感到非常不滿。而幼兒園認為,事故起源于小亮和琪琪搶玩具,小亮才是直接的肇事者,園方并沒有什么過錯。吳老師和郭老師也感到很委屈,自己當時忙于接待家長,根本不可能抽出時間去顧及小亮和琪琪的行為。小亮的家長則認為,事故發(fā)生時自己并未在孩子身邊,孩子仍處在幼兒園及老師的監(jiān)管之下,如果有責任,那也應當由園方承擔。由于對幼兒園及老師的態(tài)度感到不滿,琪琪的家長揚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【案例二】 2008年5月24日下午放學后,云云的媽媽到幼兒園接孩子。云云走出所在班級的教室后,看到有小朋友在幼兒園的操場上玩耍,便向媽媽提出要玩一會兒再回家。媽媽同意后,云云便從墻角的竹筐里拿起一個皮球,在操場上邊走邊拍。媽媽看見云云玩得高興,一時走不了,便拿出手機打起了電話。在玩皮球的過程中,一次皮球落地后,云云試圖用雙腳踩在球面上,沒想到球一滑動,云云一個跟頭摔倒在地,磕掉了一顆門牙。聽到孩子的哭聲后,媽媽和老師趕緊跑過來,一起將滿嘴是血的云云送往醫(yī)院救治。
問題分析
放學鈴聲響了,孩子也交到家長手中了,緊繃了一天的神經可以松弛了吧?不,上述兩起事故表明,在放學后至幼兒離園前這一特殊時段,一旦幼兒園、教師及家長的安全警惕性稍有下降,很可能會引發(fā)意想不到的事故。
下面幾種情形下特別容易發(fā)生事故。情形之一,如案例一,在孩子交接過程中,帶班老師忙于接待來接孩子的家長,一些家長還借機詢問孩子在校的表現情況,老師疲于應對。此時,還在教室里等待家長來接的幼兒,因為放學而倍感興奮,而教師對他們疏于看管,他們很容易因嬉鬧、違反幼兒園園規(guī)而發(fā)生安全事故。情形之二,如案例二,家長從老師手里領走孩子后,沒有馬上離園,而讓幼兒在園內玩耍。此時,因為幼兒園內人多嘈雜,老師忙于交接工作,園內的活動場地、游戲器材往往沒有老師看管。而家長則認為孩子在幼兒園內玩應當是安全的,不會有什么事,因此放松了對孩子的看護。大人的一時疏忽,有可能導致幼兒發(fā)生意外事故。情形之三,家長從教室里接出孩子后,沒有馬上離園,而是和熟識的人在園內聊天,或者忙于接電話、發(fā)短信,任憑孩子脫離自己的視野范圍在園內隨意活動。此時,孩子很可能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,趁門衛(wèi)或在門口值班的老師不注意,混在人群中溜出校園。
在第一種情形下,幼兒園與幼兒的家長尚未進行交接工作,園方對幼兒尚負有全面的安全管理職責。一旦幼兒發(fā)生意外,園方須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。在第二、第三種情形下,雖然幼兒已交到家長手中,家長須對幼兒承擔起監(jiān)管職責,但幼兒園對在園內活動的幼兒仍舊負有一定的管理職責,一旦園方對園內的活動場地、器材疏于管理而導致幼兒在活動中發(fā)生傷害事故,園方仍須承擔一定的責任。
法律建議
*雖然放學了,但只要孩子沒有邁出幼兒園的大門,園方仍對在園的幼兒負有安全管理職責,那種認為只要孩子交到了家長的手中,出了事就跟幼兒園無關的想法是錯誤的。此時,由于園內人來人往、環(huán)境嘈雜,幼兒園及其教師更需要提高安全警惕性,對園內的活動場所、器材加強管理,對幼兒的活動加強引導和監(jiān)督,防止幼兒在離園前發(fā)生安全事故。
*幼兒園應當建立放學后的靜園制度,督促已經接到孩子的家長盡快帶孩子離開幼兒園,不要在園內逗留,以免由于秩序混亂而發(fā)生意外。
*在幼兒交接過程中,負責交接工作的老師對仍在園內(教室)等待家長的幼兒一定要加強管理,不要因為忙于與其他家長交流而忽視了對這些孩子的看管。
*幼兒園應當要求家長每天放學后準時來園接送孩子,接到孩子后,家長應當對孩子加強看管,保證其安全,并盡可能迅速離園,防止因環(huán)境嘈雜、孩子過于興奮等原因而發(fā)生意外。
練習與思考
【案例】 一日下午放學后,樂樂的奶奶剛從教室里接出孩子,就在操場上碰到了久未見面的丁丁的奶奶,兩位老人便在操場邊上聊了起來。樂樂和丁丁則在操場上互相追逐。幾分鐘后,丁丁跑過來說找不著樂樂了。樂樂的奶奶趕緊四處尋找,并大聲喊著樂樂的名字,但都沒有找著孫子。著急的奶奶又返回教室向樂樂的老師求助。老師陪著樂樂的奶奶四處尋找,最后在幼兒園的門口,看見樂樂正由幼兒園的門衛(wèi)牽著在一旁站著。原來樂樂在和丁丁玩游戲的過程中,為了讓丁丁找不著自已,他便朝著幼兒園大門的方向跑去,他想跑出大門后再躲在門后面。幸虧在門口,門衛(wèi)發(fā)現他沒有家長陪同,便攔下了他。雖然是虛驚一場,但樂樂的奶奶仍舊感到后怕。
思考:假如樂樂出了校門后走失或發(fā)生意外,園方是否有責任?
(摘自《幼兒園安全策略50條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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